第七届烟草“奥斯卡”评选启动

 传播党的声音,讲好烟草故事,弘扬行业精神,汇聚发展正能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和媒体融合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局要求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拟在国家局办公室指导下,于2022年9月至12月面向全行业开展“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烟草报》社有限公司


  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策划推动、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媒体宣传、作品评审、颁奖表彰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东方烟草报社,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评委会委员由国家局办公室有关领导1人、国内知名影视界专家学者3人和主办单位相关人员3人担任,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活动日程

(一)活动启动、媒体宣传:

2022年9月


(二)作品征集:

2022年9月23日至11月14日


(三)展映及网络投票: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


(四)评委会终评: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五)评选颁奖:

2022年12月中下旬


活动主题

(一)紧扣党的二十大主线,利用视频融媒体传播方式,以最优质的新闻产品、最热烈的舆论氛围做好党的二十大宣传工作,在出新出彩出精品上下功夫,在讲真讲实讲故事上下功夫,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围绕纪念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40周年,聚焦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讲好烟草行业的改革史、发展史、奋斗史,深入总结党领导下的烟草行业改革发展的历史成绩与经验,多角度呈现行业改革发展的辉煌历程,为谱写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振信心、凝聚力量;


(三)围绕展示行业中心工作,从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财政增收、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稳定社会就业、践行法治烟草、强化打假打私和专卖监管、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管理创新、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等方面,多方位、多角度展现工作亮点,尤其是“十四五”以来取得的发展成绩;


(四)围绕行业控烟履约任务,做好理性控烟作品转化,积极创作视频作品,在控烟履约重点主题宣传中展示新思路、新办法;推动构建客观、理性、科学的控烟履约话语体系,引导公众树立理性控烟意识,体现面向社会讲好烟草故事的能力和水平。


作品征集要求

(一)作品类别


  作品分为四类:剧情短片、纪实短片、微视频、抖音(视频号、快手等)短视频。


  其中,剧情短片可依据真实事件改编,也可根据虚构情节进行设计;纪实短片要求人物或事件真实存在、有事实依据,不偏离现实;微视频不限定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电影、典型事迹、理性控烟、微党课、工作汇报、新闻纪实、廉政教育等;短视频须在行业头部媒体号或央媒、主流短视频平台发布,传递行业正能量,且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作品时长要求


  短片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抖音等短视频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设立主竞赛单元及抖音短视频单元。


主竞赛单元设置一等奖5部、二等奖15部、三等奖20部、优秀奖25部、网络人气奖1部、最佳创意奖1部、最佳编剧奖1部、最佳摄影奖1部、最佳剪辑奖1部、组织奖10名;

抖音短视频单元设置最佳传播奖、最佳话题奖、最佳策划奖、最佳吸引力奖各3部,最佳“网红”3名,组织奖10名。


评选流程及规则

(一)各单位初评


  经国家局办公室同意,本次评选活动由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宣传工作部门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形成初评结果并报送主竞赛单元不超过3部(抖音等短视频作品不超过5部)作品进入大赛入围名单。


(二)作品报送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宣传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作品的初评及报送工作:


  1.所有报送作品内容须符合烟草行业新闻宣传规范性要求;

  

2.按照报送细则(附件1)、奖项申报表一(附件2)报送所有参选作品(含初评作品)至活动组委会;

  

3.报送各单位初评名单(附件3);

  

4.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4日。

(三)展映投票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入围作品面向全网开启展映投票。


(四)评委会终评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由评委会评审根据奖项设置分类对参选作品进行终评。


(五)评选规则:


  1.作品成绩:网络投票分×20% +评委会终评分×80%。

  

2.抖音短视频单元:根据作品刊发平台数据统计结果核算最终奖项。


获奖作品公示

  评选结束后,将在东方烟草报、东方烟草网、东方烟草报客户端、东方烟草报微信矩阵公布评选结果,公示获奖作品名单。


颁奖表彰

  组委会举行“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颁奖典礼,邀请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参加,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奖作品进行专家讲评,同时聘请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为东方烟草报社视频通讯员。届时举办东方烟草报第七届视频通讯员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经验交流。


宣传推广

  在东方烟草报、东方烟草网、东方烟草报客户端、东烟视频、东方烟草报微信矩阵、东方烟草报抖音号发布含有“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栏标的启事。在东方烟草网、东烟视频开设专题网页对参选作品进行展示。获奖作品在东烟视频网站、东方烟草报客户端视频频道进行展播。


参选作品声明

  1.参选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毒品、赌博、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2.参选作品必须由参选者本单位参与创作,参选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剧本创意、字体、视频素材等作品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均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制作单位承担。如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获奖奖励的权利;

  

3.参选作品将于评选活动期间在东烟视频网站、东方烟草报手机客户端、东方烟草报抖音号等媒介展映传播,参选者需积极配合组委会提供高质量的视听作品。如对展映有特别要求,请与组委会联系;

  

4.参选单位须授权组委会编辑剪辑其作品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当前或未来宣传使用,在东烟视频网站、东方烟草报客户端、东方烟草报抖音号等媒介展映、采访或宣传片中使用。剪辑片段授权使用期限默认为2年,期限到期时,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作品片段使用期限自动延长1年;

  

5.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由于报名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选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参选单位选送的参选作品一旦进入“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作品;

  

6.组委会不承担参选作品在投递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7.“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权修改本次活动的启事、规则、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

  

8.凡提交作品并报名参选的单位,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版权问题的说明和承诺;

  

9.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爱我中华”“金叶情怀”第七届烟草行业微视频评选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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