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 一、主要目的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对坚守河湖管理保护“最前哨”的基层河湖长、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承办单位: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水利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妇女报、水利部信息中心、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寻找范围和对象 在全国乡村级河湖长、巡(护)河员、民间河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中寻找百名最美河湖卫士。 四、主要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熟悉河湖长制政策,自觉关爱河湖、保护河湖,获得地方人民政府高度肯定和群众广泛好评。 2.坚守河湖管理保护第一线,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巡河、护河任务,所服务的河湖没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突出问题,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景象。 3.志愿关爱河湖、服务河湖、保护河湖,主动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理念和河湖长制政策,发现破坏河湖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制止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 五、实施步骤 (一)推荐提名阶段(2022年6月-7月) 全国共提名最美河湖卫士310名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联合同级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最美河湖卫士推荐提名工作。 1.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接受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由河长办统一受理推荐(自荐),也可经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分别受理推荐(自荐)后由省级河长办汇总。具体受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中央直属单位可向所在地河长办或地方有关部门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会同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组织对被推荐(自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联系公安、纪检等部门进行有关事项审查,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确定提名人选不超过10人,其中,推荐提名18岁以上女性候选人不少于1名,乡级河湖长不超过1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荐提名人选中应包含不少于2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选。2020年最美河湖卫士不再提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7月20日前将最美河湖卫士提名汇总表、提名表(见附件1、2,请到水利部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表格电子版)和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报送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同时,将材料和被推荐者近期免冠照(1寸)、工作照(不小于1.5M)各1张电子版发送至slbxuanjiao@163.com。 (二)投票遴选阶段(2022年8月-10月) 主办单位组织开展网络公众投票、专家推荐、联合工作组确认、联合通报等工作。 1.通过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为期30天的网络投票,每位投票者每天限投10票。投票结束后,按得票高低排序,作为确定最美河湖卫士人选的重要参考。禁止恶意刷票。 投票举报电话:010-63205034 2.主办单位推荐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在认真审阅提名人选材料的基础上,参考公众投票排序情况,讨论提出百名最美河湖卫士建议名单。 3.主办单位成立联合工作组,根据专家建议名单,研究提出最美河湖卫士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在官方网站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最美河湖卫士,由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通报确认。 (三)集中宣传阶段(2022年10月-12月)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最美河湖卫士先进事迹。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河湖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河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按要求做好推荐提名工作,对提名人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的过程,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